財團法人台北市華嚴蓮社
以萬行因華莊嚴無上佛果菩提

普賢十大願王(5上) – 六者請轉法輪

編撰:釋天演

六者請轉法輪

所謂「輪」,是指車輪的轉動。比喻佛陀所說的教法像車輪一樣,不停地在轉動,這也應眾生起惑造業的結果,受到輪迴牽繫,不知出離;因此佛陀教化眾生,斷惡修善發菩提心,令離生死苦海,直登佛國淨土,所以稱為「轉法輪」。「輪」具有四種定義:

一、運載義,是指交通工具。以法義來說,是佛法能把此岸的煩惱眾生,運載脫離生死苦海,直登涅槃彼岸的般若船。

二、摧碾義,佛法如大巨輪,能摧毀一切天魔外道;碾碎世俗一切邪惑之見、無明、煩惱、妄想、顛倒,令轉凡成聖,成就出世間的聖果。

三、輾轉義,佛陀的教法,猶如車輪輾轉不停,能遍及一切虛空法界眾生之處。

四、圓滿義,佛陀所說之教法圓融無礙,猶如大輪,圓滿無缺,達到究竟圓滿的境界,故以輪之圓滿喻之。

「轉法輪」不只以口輪宣說佛法,其實,佛的一切身、口、意,無時無刻都在轉法輪。如在《現在過去因果經》卷第三說:「我所得法甚深難解,唯佛與佛乃能知之。一切眾生於五濁世,為貪欲、瞋恚、愚癡、邪見、憍慢、諂曲之所覆障,薄福鈍根,無有智慧,云何能解我所得法?今我若為轉法輪者,彼必迷惑不能信受,而生誹謗。當墮惡道受諸苦痛,我寧默然入般涅槃。」這是佛的意輪。

此時大梵天王見到如來聖果已成就,卻默然而住,不轉法輪,心懷憂惱。即自念言:「世尊過去在無量億劫時,為眾生捨國城、妻子……為何默然而不說法?由於眾生長夜沉沒生死之中,我應當為眾生勸請如來轉妙法輪,乃至釋提桓因、他化自在天等,一同至誠啟請如來,以大悲力哀愍眾生,轉妙法輪。」

世尊受菩薩、天王眾等的三次啟請後,便入定觀察眾生根器,隨類應機作種種示現度化眾生,是「轉身輪」的第一件事就是對鹿野苑五比丘根機已成熟,應先得度,於是對不同根器的眾生,分別以不同的善巧方便說法攝化,稱為「三轉法輪」。上根的人,一聞「此是苦也,此是集也,此是滅也,此是道也,此示四諦之四相。」憍陳如,就能立刻契悟,稱為「示相轉」,亦是「轉口輪」。往後四天,依次做第二勸轉,中根人則「苦當知,集當斷,滅當證,道當修,此勸諦之修行。」好比社會人士,大多都知道行善是件好事,一旦真遇上,卻始終猶豫不決;萬一對方反告我,那不就麻煩了!所以對中根的人,要利用種種善巧方便,勸導他們修善斷惡,稱為「勸修轉」。第三證轉:「苦者我已知,集者我已斷,滅者我已證,道者我已修,此佛自舉己為證也。」下根的人,除了勸導之外,必須有具體的證據才能令其信服,所以佛以「身輪」為證明,令下根的人也能生起效法之心,稱為「作證轉」。其它四位比丘相繼證悟。

此後,正法流布於世間,一切眾生,不分愚智利鈍,都因此有了得度的因緣。所以,不論是身輪的示現,或口輪宣說,皆是從佛陀清淨圓滿的心輪中流出的教法。在佛清淨圓滿的心輪中,一切法是自在、融通的,都是為了令一切眾生轉除心中的無明煩惱、離苦得樂,悟入佛道的希望。

因此想得諸佛圓滿境界之處,必須有殷重求法的心才可能與法相應,進而從中獲得法益。再者,菩薩以捨身之志勸請諸佛轉法輪,乃是代眾生勸請,因為一切眾生的根機千差萬別,得度的時節、因緣各個不同。必須不斷地仰賴善知識住持佛法,為眾生開曉真理,使令眾生不斷地長養善根;根機成熟了,才有聞法得度的因緣。(待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