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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萬行因華莊嚴無上佛果菩提

華嚴偈讚(6)

編撰:釋天演

「方」具足二意:一正,一法。以智慧心運用於世間的正知正見,則一切都是正。以執著心、分別心行於世,則觸目遇緣皆為煩惱束縛。

「法」是方法,什麼方法?成佛的方法,修行證果的方法。這個方法就像一條軌道一樣,我們循著這個軌道,依照這個方法,決定可以契入「大方廣」。能入「大方廣」,你就證得所入的「佛華嚴」;「大方廣」是理,明心見性;「佛華嚴」是事,就是一真法界。「佛」是一真法界的正報,「華嚴」是一真法界的依報,如來果地上的依正莊嚴。

所以相離不開體,體也離不開相,體跟相是一不是二。一真法界、十法界依正莊嚴都是自性(自性是本體、理體)所現出來的。這一切現相的作用,相的作用是變化,所以我們講用,有體之用,有相之用。

「廣」以從用得名,包博為義。是用大。此字是體之用、相之用,全包括在內,它的作用就廣大無邊。所以一個是能包,一個是能遍;能包就是剛才所說心包太虛,能遍就是量周沙界。體、相、用,是一而三、三而一;稱體之相、體之用就周遍法界。

以佛果來說:是心性本體,法爾如是,離過絕非,清淨無染,是佛所證的法身德;心性之相,量周沙界,豎窮橫遍,無所不在,是佛所證的般若德;心性之用,具足萬法,潛興密應,妙用無窮,是佛所證的解脫德等三德。

若在修證方面說:則方廣是如來十二分教之一,代表大乘經典。菩薩秉佛大乘的教法,理解本具的理性,集廣大的願行,證廣大的佛果。教、理、行、果,能行所行,能證所證,無不極其廣大,因名大方廣。

「佛」就果得名,覺照為義。覺義,有三:本覺、始覺、究竟覺。菩薩由於自覺本覺之理,而起始覺之智,自行化他,二行圓滿,覺悟究竟,名之為佛。故凡是能夠自覺覺他,覺行圓滿的人,皆可以名之為佛。所以「佛」是究竟圓滿的果位,三覺無礙,三覺一體。這是果大。

「華」,從喻得名,感嚴為義。因修萬行之華,感果地一乘之莊嚴。華為能嚴,佛為所嚴,能嚴所嚴,謂「因果別相」,佛是果,華是因,藉華顯修因,因華燦爛,果則妙明。

「嚴」,功用受稱,資莊為義。顯成佛之妙用,資助成佛勝德,莊嚴佛果為義。為因果總相。因修萬行為能嚴,果彰眾德為所嚴,故成佛稱「萬德莊嚴」。累劫精修,究竟成佛名「佛華嚴」如釋迦牟尼世尊,因修萬行,福慧雙足,功德圓滿,謂「佛華嚴」。

以華嚴三聖來說,「佛」是指清淨法身毘盧遮那佛,「華」是指普賢菩薩的大行,「嚴」是指文殊菩薩的大智。也就是說,以文殊的大智,運用普賢的大行,來莊嚴清淨法身毘盧遮那佛果上的體大、相大、用大,故稱「大方廣佛華嚴」。

「經」,是通題,通於佛所說的一切經典。有貫穿、常道二義,經就是線,能貫穿佛陀一生所說的諸法真理;經亦可稱為常道,就是亙古不變的真理。

「經」之一字,梵語修多羅或素怛纜,譯契經。昔日佛對眾生演說正法後,弟子將佛所說,結集成文,流傳於世,不但傳於千古而不變,而且上契諸佛所證之理,下契眾生之機,契理契機,名經。

簡言之,經題以「大方廣」來表達佛陀的德性,而其中「大」是形容佛陀發心和願行的宏大,「方」是指出佛陀證悟和演說的方正圓明,「廣」是表達佛陀廣闊無邊、大而無外、小而無內,重重無盡的玄妙境界。「華嚴」則是普賢菩薩所修的萬行因花,莊嚴無上佛果。「華嚴海會佛菩薩」就是以普賢菩薩為實踐者的代表,也是做為我們行願的典範。(待續)